巷尾君最近经常能看到法院曝光的失信黑名单,假如进入到法院失信黑名单,后果到底会怎样?

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于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惩戒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可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

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

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

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

第八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

俗话说,诚信是金。看完这些,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可不要轻易失信,否则失信的成本会很高,后果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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