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采访还原城管抽梯事件全貌,律师王
对话涉事文印店老板娘欧聪艳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能介绍一下事发时的情况吗? 欧聪艳:当时,城管让工人把字拆了,我老公就和他们沟通,但城管说还是得拆。我老公就让工人先把字拆了,让鑫港那边把该办的证件办了我们再继续安装。后来,他就去买新的砂轮了。对于城管的工作,我们配合的相当好。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死者当时为什么要下来? 欧聪艳:当时天气冷是一个原因。另外,这个楼里面还在装修,还没有正式开业,当时装修工人下班了,把电闸给关了,导致我们没法切割广告牌。欧湘斌想把绳子固定在铁架子上,从二楼窗口进去把那个电闸打开,结果站在窗户上,可能没踩稳,就掉下来了。我距离事发现场不到米,后来来了,说欧湘斌心跳已经停止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怎么看待城管的行为? 欧聪艳:应该让工人下来再说。那么冷的天,如果不让装,应该让我们的人下来啊。我们也积极配合了城管的工作。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现在您老公还在看守所吗? 欧聪艳:是的,现在还没回来,我们刚去看守所给他送衣服但是不让进。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他现在状况怎么样? 欧聪艳:状态很差,昨天律师见过他,说状况很不好。我到现在连他面都没见着。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欧聪艳:不知道该咋整,见都见不着,我们现在在办理取保候审,想让我老公快点出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听说您和死者是很好的朋友? 欧聪艳:是的,十多年了,一直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很忠厚老实的一个人,也很勤快。跟他们家里人也很熟,死者的父亲在世的时候生病,重病,我们家也是出于朋友关系,也给予了一些帮助。两方的关系比较融洽。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和死者家人谈过吗? 欧聪艳:现在,死者家属那边谅解书也出示了,我们这边赔偿也到位了,收款也收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死者家里人对此事是什么态度? 欧聪艳:没有抱怨,对我们表示同情。他们知道这事情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都不想发生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死者家里情况怎么样? 欧聪艳:他还没有成家。父亲不在了,还有个母亲。上面还有三个兄弟。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兄弟们怎么说? 欧聪艳:他们说城管不把梯子搬走,就不会有这么惨的事情。家属很介意这个事情。死者家属都是这么认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怎么看待这个事情? 欧聪艳:我们也是受害方,我现在是有苦难言。我觉得这件事我很不理解。我们给的赔偿金额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可以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我老公也被刑拘了,该受的处罚也受了。而且死者家属也出示了谅解书,表示很理解我们,不再追究我们的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对于未来还会发生什么我还是很担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您现在的心情怎么样? 欧聪艳:很难过,很内疚。我自己也生病了。 对话:死者家属代表杨村长 1月30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联系到死者欧湘斌的三哥,他告诉记者,对于弟弟的死很伤心,“人已经走了,目前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弟弟入土为安”。欧湘斌三哥说,自己常年打工在外,对于家里目前的情况,村长更有发言权,也能代表他们的看法。随后,记者联系到湖南新化县炉观镇青山乡口前村村长杨生数。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死者家属是否已经收到欧聪艳赔偿款并签了谅解书? 杨村长:是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死者家里三个哥哥目前对此事是什么态度? 杨村长:他们都很难过,很悲伤。他们认为城管那边不该抽梯子。他们并不想追究欧聪艳家的责任。人已经没法挽救了,还是要尽快入土为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欧湘斌是个什么样的人? 杨村长:讲信用,比较重感情的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他家境怎么样? 杨村长:他大哥是个残疾人。二哥也是有病,有点弱智。三哥在广州打工。母亲66岁了,但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还在地里种地、干活。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一直没找到女朋友。之前有过一个,人家看他家境不好没相上他。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他是什么时候来郑州工作的? 杨村长:他到郑州也就三四个月。因为欧聪艳是他同学,关系很好,说她店里缺做事的人,就打电话给他。在欧艳聪店里,他一个月能赚四五千块钱。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村里的人怎么看待这个事? 杨村长:都很惋惜这个人,活生生的人一下子就没了。在家里也是主心骨。所以大家的内心都很悲伤。 谁之过?四问“城管撤梯致工人坠亡”案 该事件因为涉及工人欧湘斌、施工的文印店、城管以及广告方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各方,因此备受争议。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对于争议点进行解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城管工作人员将梯子撤走,是否存在执法不当?后来郑州航空港区通报称,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理是否合适。 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该事件主要的责任方是城管工作人员,其在施工方明确表示配合拆除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擅自带走施工用梯子,是导致欧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纪检监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对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城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在执法对象没有抗拒执法的情况下擅自把梯子抽走,导致事故发生。 至于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后,会不会以犯罪追究城管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还有待观察。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死者欧湘斌是想从窗口关电闸时失足坠亡的,其本身有没有过错? 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欧湘斌也存在一定过错,在其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冒险,徒手抓绳子往下滑,欧湘斌自身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其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涉事文印店老板刘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警方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是否妥当? 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从目前报道的事发情况来看,刘某确有疏忽,但是有的因素不可控制。事件中,防护工具梯子被城管执法人员撤掉,而刘某又很难在短时间找到梯子。并且据媒体报道,欧湘斌要下来时,刘某一再制止他,但最终没能制止他。 刘某的行为没有上升到犯罪故意、重大过失的程度,不构成犯罪。刘某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疏忽。刘某在雇主方没有安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让工人施工,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对工人采取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是要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欧湘斌是在为鑫港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安装广告牌时因其没有取得安装许可证而被城管叫停拆除,后不慎坠楼身亡。您认为该公司是否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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